河南省委政法委
河南法制报社
问:爷爷留下的房子,奶奶、父亲、伯伯都有份,奶奶那份在公证处公证给了父亲。父母离婚时,父亲把他的在民政局公证给了我,房子现在还是爷爷的名字,如果父亲再婚或者出意外,我那份还得得到吗?
答:如果你父亲将其那份公证给了你,那么此事仍然有效,除非你父亲反悔,撤销他的赠与,否则就是有效的,你可以得到那一份。这与其再婚无关。